廣州301公交爆炸
  海珠警方透露:民警16小時不休不眠鎖定並將其抓獲
  新快報訊 記者郭海燕 劉操 實習生劉文鑫 通訊員劉韜 海公宣 龔宣報道 昨日,記者從廣州市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,廣州“301公交車爆炸案”犯罪嫌疑人歐長生現已被批捕。
  嫌犯點燃爆炸裝置即離開現場
  2014年7月15日19時許,廣州市301路公交車在海珠區廣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車站時發生爆炸,造成二人死亡,多人受傷。
  經查,歐長生因身患疾病和賭博輸錢而心生對社會不滿,意圖通過爆炸的方式報複社會。其購買原料自製並攜帶爆炸裝置乘坐301路公交車,公交車行至敦和公交車站時,歐長生趁公交車停靠站臺上下乘客之機,點燃爆炸裝置後離開現場。
  該爆炸裝置隨後在301路公交車上發生爆炸,造成公交車著火燃燒並釀成命案。次日,犯罪嫌疑人歐長生在網吧被公安人員抓獲。
  通過高科技手段和走訪群眾抓疑犯
  昨日,廣州海珠警方舉行公安分局局長新聞發佈會,海珠區副區長、區公安分局局長魏素新介紹了針對該案的相關工作。
  “301路公交車發生縱火案後,海珠警方立即實施‘五位一體’的調度,各個警種聯動,第一時間迅速趕赴現場,首先是疏散群眾、現場警戒和搶救傷員。”魏素新表示,警方迅速成立了現場指揮部,並組成了偵案隊伍。“辦案專業隊伍不眠不休、通過高科技手段,大量走訪群眾,連續奮戰了16個小時,把嫌疑人鎖定並抓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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